組織架構
Organization


組織規章
一、『警大時報』是溝通警民之間聯絡事宜。
二、協助警察解決民眾糾紛及非訴訟案件。
三、基於博愛精神,切實配合社會工作人員、維護社區警民橋樑,讓人民能安居樂業。
四、發掘當地警察人員有功績者予以報導。
五、每年會不定時開會,如果限制各縣市辦事處,有社長策劃與當地的主任、督察一起討論如何辦理。
六、有重要大會議,我們會統一由總社發佈事宜。
七、遵照總社組織架構職權上不可越級。
八、其他如有未盡事項隨時修正之。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章註冊號數:0 0 1 4 3 7 8 5 號
正標章號數:0 0 1 4 1 9 8 6 號
營利登記證:0 8 8 4 5 2 7 號
商業工會證:8 6 1 號